各學院⛹️♀️、部、處、室🙎🏻,各直屬單位,各學生班級🏩:
為響應市府關於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號召⚄,落實2010年3月19日校長辦公會議批準的《意昂3空調使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的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
1、自2010年9月20日起,未按《規定》之要求使用空調或在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9月20日至11月30日停止使用空調期間擅自啟用空調的,學校將嚴格按照《規定》第五條:“對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部門,第一次給予口頭勸告,第二次以後予以書面記錄、年終在部門精神文明考評時予以通報,同時對個人酌情收取每次100元以下的違規耗能補償費、對單位酌情扣減每次200度用電定額指標🏀。” 之規定執行。
2、為公平𓀝、公正、有力、持續開展此項工作,學校將組織物業管理單位、教職工、學生協管員👩🏽🌾,不定期上門檢查🧓🏼✖️。請各部門及個人自覺節能、積極配合🧑🌾★、攜手共創節約型校園🏑。
特此通知。
附件1:意昂3特需使用空調申請表.doc
(意昂3後勤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