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11年“晨光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晨光計劃”項目申請人須為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的本市高校在編教師。
二🏌🏿♀️、“晨光計劃”項目分自然科學研究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兩大類📌。自然科學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6萬元,人文社會科學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2萬元🦹🏽。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2至36個月🏊。
三、“晨光計劃”項目實行限額申報🙋♂️,堅持“事前公告,事後公示”原則,請學院以公開遴選的方式進行民主推薦🧑🏽🎨🦷,擇優選拔💁🏼♂️🥷🏻。
四、申請書可從上海教育網站(www.shmec.gov.cn)或學校科技網下載。申請書一式7份👂🏼,請學院於4月20日前將申請書和匯總表送交科技處🙇🏻。科技處將組織專家評選,答辯時間初定為4月22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組織專家評審時間初定為5月下旬🛺,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申請者須本人進行陳述和答辯。
(科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