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海 洋 大 學 文 件
滬海洋財[2010]11號
關於印發《意昂3資金管理
內部控製製度》的通知
各學院𓀉🌞、各部🌹、處、室⚇👩🏽🏫、各直屬部門:
現印發《意昂3資金管理內部控製製度》,請按照執行🧑🏻🦼➡️。
附件:意昂3資金管理內部控製製度
意昂3
二О一О年七月十五日
主題詞:財務 內部控製 製度 通知
意昂3辦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發 |
校對:魏榮 (共印3份)
附件
意昂3資金管理內部控製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校資金的內部管理和控製🙍🏼♂️,確保資金安全🈲👨🏻🦽➡️,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內部會計控製規範--基本規範(試行)》 《內部會計控製規範--貨幣資金(試行)》的通知》(財會〔2001〕41號)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清理檢查直屬高校資金往來情況、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的通知》(教財〔2002〕2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我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製,即由學校統一領導各項資金收支工作👂🏿,製定統一的管理製度🏋🏿♀️,對各項資金實行集中管理😲。
第三條 校長對學校資金管理內部控製製度的建立𓀌、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學校資金的安全、完整負領導責任。學校各業務分管領導對分管部門的資金使用負間接領導責任🐦。
第四條 財務與資產管理處是我校的校級財務機構,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集中管理學校各項資金。財務與資產管理處處長對學校資金管理內部控製製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學校資金的安全🤷🏼、完整負直接責任。學校各部門行政正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本單位的“一支筆”)領導👐🏻👩🎓,對本部門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資金使用的經辦人對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 本製度所稱資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六條 學校法人下的各二級財務機構(包括校後勤服務中心及其他非法人核算單位)及學校全資或控股的法人單位,須參照本製度製定相應的資金管理內部控製製度,並報校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二章 崗位分工及職責
第七條 資金業務崗位設置原則。
學校必須選派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客觀公正且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的財務負責人和資金業務辦理人員。
學校資金管理實行崗位責任製🤽♀️,辦理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要相互分離、相互製約、相互監督👰🏼♀️、協調配合。
第八條 財務與資產管理處處長在資金管理中承擔的責任。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財經製度,監督執行資金內部控製製度🙅🏻♂️;
2.監督年度預算的執行;
3.在授權範圍內👨🏽✈️,對資金業務進行審批;
4.在職權範圍內,授權副處長、財務主管和資金業務辦理人員辦理相關資金業務🫲🏻;
5.配合相關部門對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6.認真保管個人名章或交由授權人員保管💇♀️。
第九條 分管資金業務的副處長在資金管理中承擔的責任。
1.在職權範圍內👨🏽🚀,嚴格按照各項製度監督和檢查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2.監督審核👂😲、復核👩👧👦🧔🏽♀️、出納等崗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本崗位職責🌤🔕;
3.對資金往來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查🌎,保證資金安全🪯,在管理權限內負有直接責任;
4.認真保管簽發支票所需印鑒及個人名章或交由授權人員保管;
第十條 審核人員在資金管理中承擔的責任。
1.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每筆經濟業務🗒💃🏽,確保原始憑證合法、準確、完整🐹,各項收支符合標準,業務手續齊全。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業務不予辦理,遇到特殊情況及時書面🙇♂️、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2.正確運用各級會計科目,熟練使用會計軟件系統編製記賬憑證👩🏽🦲🫘,確保記賬憑證格式規範🧚🏿♀️、內容完整、摘要簡明、數字準確🧍🏻♂️、單面清潔。製單完畢後♣︎,審核人員應簽章。在賬務查詢或二級單位對賬時,如發現錯誤🥬,原審核製單人應按規定方法及時更正😱;
3.嚴格控製經費預算指標🫂,對部門預算使用異常的提出預警🧼,對於超出預算指標的資金業務,未經批準🦓,不予辦理⚧;
4.認真保管個人名章🧸。
第十一條 復核人員在資金管理中承擔的責任。
1.根據學校財務規章製度規定的開支標準,按照校內各單位的資金渠道,認真復核每張記賬憑證✫,確保記賬憑證準確、資金業務合法合規🧖🏿♂️👨🏻🦼,復核無誤後簽章🕵🏼♂️。如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應及時與審核人員聯系並更正👳🏽。對復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
2.嚴格掌握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余額😛,協助現金出納控製庫存現金限額,認真審核每一筆銀行支付憑證,監督和檢查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
3.認真保管個人名章。
第十二條 出納在資金管理中承擔的責任👮🏻♂️。
(一)現金出納在資金管理中承擔的責任。
1.在職責範圍內🧋👨🦼,對於審批手續齊全、在審批人權限範圍內的資金業務🫷🏽📗,嚴格按照審核人員編製的記賬憑證所列金額收付現金🪆,並在記賬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迄”印章👼🏿。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現金業務🧜🏽♀️🧓🏿,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2.現金出納不得自行填製記賬憑證,不得兼管賬簿的登記🌖、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3.嚴格按照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控製庫存🗿,不得以白條充抵現金,不得挪用現金;
4.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製度,收入現金於當日送存銀行;支付現金從學校庫存或銀行提取🟨,不得“坐支”現金🕜。每天結賬後登記現金余額,與賬面數額進行認真核對;
5.妥善保管資金業務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順序排列,不得塗改🍁、遺失,確保憑證完整無損。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及保險櫃鑰匙,確保現金安全;
6.認真保管學校財務專用章(現金章)及個人名章🏖。
(二)銀行出納在資金管理中承擔的責任🧙💁🏼♀️。
1.在職責範圍內🤳,嚴格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資金業務,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2.嚴格按照相關規章製度認真辦理銀行收🤸🏽♂️、付款手續,及時與銀行辦理結算業務😡,認真核對銀行收、付款憑證,並在記賬憑證上加蓋“銀行收(付)迄”印章;
3.根據現金出納提供的次日現金使用計劃向銀行預約🍉;
4.按規定認真簽發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對收取的轉賬支票進行認真核查🤸♀️,確保字跡清楚、數字正確、印章齊全🏛,認真核對支票密碼,簽發支票時應登記借款人姓名。簽發大額支票前必須先核實銀行賬戶余額,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5.認真核對銀行對賬單,查詢和清理未達賬目,按月及時編製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認真保管空白支票🧳,按編號順序存放;已簽發的支票存根須及時入賬;作廢的支票須加蓋“作廢”印章;如發生支票丟失,須及時向銀行辦理掛失。
7.認真保管學校財務專用章(銀行章)及個人名章。
第十三條 嚴禁未經授權的單位或人員辦理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資金。
第三章 資金業務審批程序
第十四條 學校對資金業務實行授權審批製度🆑。
審批人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規章製度,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第十五條 學校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六條 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必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資金支付業務🐒。
(一)需借支資金時,經辦人應認真填寫相關單據,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渠道、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相關原始票據🪢、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等🆓🙋🏿。
(二)部門主管應認真核查原始憑證和單據,根據職責權限進行審批,簽字。
(三)對於符合學校資金開支範圍和標準的資金業務🧑🏽✈️,由審核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後予以辦理🌷。對於原始憑證🐻、資金渠道、支出金額等存在問題的,審核人員按照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共同審核,做出相應處理🙎🏿。
(四)單筆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應按《意昂3大額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簽審手續👩🏻🔬。
第十七條 對外借款🫅🏼、擔保🧑🦰。學校原則上不辦理對外借款🔚,特殊情況需經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不得對外單位(包括校辦產業)辦理貸款擔保🙍♀️。
第十八條 對外投資。學校對外投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意昂3財務製度》,各項對外投資必須經過科學論證,並經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並由校資產經營公司運作。校資產經營公司必須加強投資項目的立項、評估、決策、實施、投資處置等環節的會計控製和審計,嚴格控製投資風險。
第十九條 實行銀行賬戶集中管理🫷🏼。學校嚴格按照上海市財政局等部門印發《上海市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滬財庫[2004]10號)的有關規定開立銀行賬戶。
第二十條 各類金融機構存款、銀行活期存款轉存定期存款業務(包括定期存款到期續存)等資金運作活動,必須優先選擇國有或國有控股機構🧝🏻♀️,資金運作必須嚴格執行授權批準程序,必須事先進行充分的調查,確保資金的安全與運作方式的合法性,嚴禁辦理銀行櫃臺外業務,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資金🙁。風險基金的使用實行報告製度👩🏼🚒👩🏽🎨。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由學校財務處、紀檢審部門組成監督檢查工作組,定期和不定期對學校資金業務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混崗的現象🐼,是否定期實行人員輪崗,稽核是否及時。
(二)資金授權批準製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齊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檢查暫付款(包括暫借款)是否按期結賬⚇,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催報、收款措施。
第二十三條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資金管理內部控製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按相關製度法規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本製度由財務與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