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為畢業生提供服務,確保畢業生能夠順利離校🕡🚚,現將報到證、進滬就業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及檔案投遞等相關手續通知如下:
一、上海生源畢業生報到證辦理和檔案投遞
(一)報到證辦理
1、在6月1日及以前簽訂“上海市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而且“協議書”上的條款均已填寫完整,特別是上海單位2016年信息登記號,下同)🐡🏋️,學校將統一辦理報到證,在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
2、在6月2日到6月14日期間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統一辦理報到證👨⚕️,但具體領取時間請關註學校就業網站(http://jy.shou.edu.cn/)公告欄🍫。
3、在6月14日以後簽訂“協議書”的🫢,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後👱🏽,憑“協議書”和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打印報到證申請表”,7月15日後🥁,由學生本人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冠生園路401號)自行辦理報到證。
(二)畢業生檔案投遞
1、在6月14日前已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根據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的檔案投遞單位及地址投遞檔案❄️。
2👨🦽➡️、在6月14日前未簽訂“協議書”的🔽,其檔案投遞單位為畢業生戶籍所在區的職業介紹中心。
3、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在6月14日前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其檔案將根據考取的具體學校的地址進行投遞🤜。
4、出國的畢業生,其檔案投遞至戶籍所在區的職業介紹中心。
5🤛🏻、檔案投遞時間在畢業離校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檔案投遞結果可在學校就業信息網“檔案去向查詢”查詢。
檔案查詢網址💵:(http://jy.shou.edu.cn/index_archives.php)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報到證、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和檔案投遞
(一)報到證💠🛰、通知單、戶口遷移證辦理
1、已遞交上海市戶籍申請並同時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的本科生
1)畢業生在6月14日前將單位蓋章的“201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送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的🚑:待戶籍申請結果公布後👩🏿🏭,學校將為未通過戶籍申請的畢業生辦理“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及回生源地的“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具體領取時間請關註學校就業網站(http://jy.shou.edu.cn/)公告欄。
2)畢業生6月14日前未將“登記表”交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的:待戶籍結果出來以後🐤,未通過戶籍申請的畢業生須將“登記表”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辦理“進滬就業通知單”(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7月15日之後,學生憑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回生源地“報到證打印申請表”
、“協議書”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自行辦理“報到證”。打印好以後,再回學校就業指導中心、保衛處辦理戶籍遷移回生源地的手續🪓🏄♂️。
3)對於申報戶籍進滬的畢業生,由於申請結果公布在畢業離校之後👩🏽🚀,所以離校時將不能夠拿到“通知單”⛹️、“報到證”及回生源地的“戶口遷移證”。
4)通過上海市戶籍申請的畢業生💳,請將“關於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辦理本市戶籍的通知”的第二聯(黃色聯)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之後再辦理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等相關手續。
2、去外省市就業的畢業生
去外省市就業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6月1日前簽訂“協議書”的(跨市就業的畢業生,還需得到單位所在市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教委的蓋章同意)🧚♂️,學校將統一為其辦理“報到證”🧑🎄,並在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統一發給畢業生。6月2日至6月14日間簽訂“協議書”的💪🏼,學校將為其統一辦理“報到證”👳,但具體領取時間請關註學校就業網站公告欄。
3、出國留學的畢業生或6月1日前未簽訂“協議書”的🧑🦼,畢業離校時由學院發放回生源地的“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
4、考取研究生及專升本畢業生在6月14日前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憑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辦理戶籍、檔案轉移手續(考取本校的,由學校集中統一辦理)。
(二)畢業生檔案投遞
1、在6月1日前簽訂“協議書”的👨🏽⚕️,且簽約單位為上海以外省市的畢業生的檔案,學校將根據“協議書”上填寫的檔案投遞單位及地址投遞檔案。
2、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和回省就業㊗️🙅🏼♀️、出國留學的畢業生🦮,其檔案回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的市、縣人事局或人保局(人才中心)。
3、檔案投遞時間在畢業離校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檔案投遞結果可在學校就業信息網“檔案去向查詢”查詢🫳🏼👩🏽💼。
查詢網址:http://jy.shou.edu.cn/index_archives.php
三、對於要辦理居住證的畢業生,學校只為其辦理“通知單”🤜🏼、“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
居住證的辦理需由畢業生畢業後🦶🏻,按照如下流程辦理:
(一)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其實際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
(二)申辦材料
申請辦理《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4.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以及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三)申請居住證積分
1.已持有居住證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註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2.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諾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和磁卡。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提供《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可作為應屆畢業生積分指標的對應材料。
請各位畢業生按照以上的就業相關流程辦理手續,以避免將來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附件:
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臨港校區: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學生事務中心301室 郵編:201306
電話:021
61900279 傳真𓀑:021
61900150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國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下午4🏄🏼:30
軍工路校區:軍工路318號軍工路綜合辦事處102室
電話:021
65711154
接待時間👱:每周二、四、六(國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4:00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 郵政編碼:200235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國定節假日除外)
服務內容:1.周一至周五服務內容不變。
2.周六受理業務🫴🏼: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上海生源外地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及戶籍遷轉業務受理🙎🏻♂️。
咨詢電話:021-64829191
附近交通🗃:43路、131路★🧘🏻♀️、166路、224路、236路🤌、703B路👩🏼🦲🧑🏻🍼、712路🏌️♂️、725路🧉、755路、729路、732路、763路🥂⚽️、764路、804路、830路🪸🍭、909路🕵🏽♂️🙂↕️、946路🧺、上朱線等公交線路;地鐵一號線(漕寶路、上海南站)、輕軌三號線(上海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