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聘請長期外專的各學院(部)於每年春季開學後物色下一學年外專人選;向專家索取個人資料🛕,介紹工作任務和受聘條件等情況,在條件可能的情況下🔌,應安排面試。
2.各學院(部)在確定聘請人選後🧑🏼🍼,按要求填寫《聘請長期外國專家申請表》🫄🏽,經學院(部)簽字蓋章後👩🏼⚕️,連同外專本人簡歷、照片👩🏻🚒、健康證明(原件)、推薦信、學歷證書復印件、護照復印件以及有關與外專聯系的信函👩🎓、電話聯系記錄等材料,於每年5月下旬交外事處辦理外專來華手續。
3. 有關學院(部)負責專家工作的主管領導及時與專家進行會談🎭5️⃣,審定外專的教學內容🎅🏿🏌🏽、教材,製訂詳細的教學大綱及具體的教學安排🚬。並選派一名政治、業務素質較高的教師作為合作教師🚜☂️,配合專家工作。
4. 相關學院(部)應建立聽課製度,做到定期檢查外專的教學質量,及時了解專家的教學效果及教學態度,並將學生意見反饋給外專本人,以便外專及時改進教學方法🎥、教學內容。
5. 教務處於每學期對外專進行一次全面教學評估🪃,並將評估結果送交相關學院(部)和外事處。外事處報請校領導審批💡,對工作成績顯著的外專給予表彰或獎勵。相關學院(部)負責專家工作的主管領導向專家反饋評估結果⏱,並向專家提出改進意見。
6. 離聘後🧑🏻🎄,相關學院(部)向外事處提交專家聘用期間工作情況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