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滬府發[2007]35號)、《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的通知》(滬財教[2014]38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春季學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計劃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31號)的有關規定和上海市教委學生處有關會議精神,現就“2017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高校全日製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經我校認定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名額、金額
上海市教委今年分配給我校的名額為2193名✫,發放時間為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每生按照5個月發放。資助標準:人均1500元人民幣。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檔次標準設為兩檔:一般困難和特別困難🧑🧒。一般困難學生每生每月資助250元,特別困難學生每生每月資助350元🪒。
根據我校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統計截止日期2017.5.15),國家助學金候選人名額分配如下表:
表 國家助學金各學院推薦候選人名額分配表
學院 | 人數 | 金額(元) | 學院 | 人數 | 金額(元) |
水產與生命學院 | 326 | 489000 | 信息學院 | 273 | 409750 |
海洋科學學院 | 217 | 325750 | 海洋文法學院 | 139 | 208250 |
工程學院 | 270 | 405000 | 外國語學院 | 122 | 183000 |
食品學院 | 325 | 487250 | 愛恩學院 | 79 | 118750 |
經濟管理學院 | 440 | 660000 | 高等職業教育學院 | 2 | 3000 |
三、評選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操行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④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⑤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⑥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⑦具有自我解困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以下情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得給予國家助學金:消費奢侈、生活鋪張浪費📑、受過學校違紀處分或公安部門刑罰。
四🙌🏿、時間安排
1.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6日:各學院負責組織評定⚁🦾、申報工作;
2.2017年5月27日16:00各學院上報評審報告至學生處,同時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上提交;
3.2017年6月上旬學生處審核、報學校審批👩🏼🦳。
五👰🏿♀️🏟、重要說明
1、本次申請、評審工作采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學生、各級管理員登陸易班,在資助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審核🧚🏼♂️。
2、國家助學金評審報告附候選人名單匯總表和公示照片或截圖,紙質名單須從系統上下載打印🧑🏻🦯,確保與系統上的名單一致👨🦱🕸。
3、各學院必須在公示3個工作日後上報學生處。
六🍼🙍🏿、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61900163,E-mail: wlwang@shou.edu.cn
學生工作部(處)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