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學院及相關部門🧑🏿🦳⚠️: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關於普通高等學校社科統計年報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1、社科研究統計工作是各級領導,管理部門實行科學決策🚃、調控、改革,加強宏觀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也是校領導對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請各部門、學院、研究所領導予以充分重視🥬,采取切實措施予以支持🐦,並指定專人負責社科研究統計工作🧶。2、2017年社科研究統計年報工作涉及到學校社科🧙🏼♂️🫳、人事🈺、財務、外事、教務以及各學院、研究所和相關部門的人員、機構🛝、成果、優秀成果獎等方面,而且表格內容較多,統計填報又有一定規範🚴。統計數據的準確與否,不僅涉及到學校在上海高校的名次排序,也是考核各學院、研究所及相關部門科研工作的依據。不得虛報、拒報🔔、不得湊數應付。3、社科統計資料收集範圍1.2017年1月-2017年12月發表的人文社科科研論文、著作(包括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會議發表論文)(見附件1✂️、附件2);2. 2017年1月-2017年12月各部門進行的人文社科學術交流活動情況(見附件3)。各種統計內容需完整填寫統計表,不需要提供論文等相關復印件⏸;4🧛♂️、社科研究統計工作是一項時間性較強的工作🎸🚣🏿。請各學院將統計表於2017年12月25日前將材料交科技處,紙質版需院部領導簽字並加蓋部門公章,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017年教育部社科統計表格科技處201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