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意昂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滬海洋〔2019〕61號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計劃(高等教育)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31號)文件要求及分配名額,開展意昂3“2019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高校全日製本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經學校認定並導入上海市資助系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金額、名額
上海市教委本學期分配給我校本科生國家助學金名額為1875名,發放時間為2019年秋季學期,每生按照5個月發放。資助標準:人均1650元人民幣。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檔次標準設為兩檔🦸🏻:一檔每生每月資助380元🕸,二檔每生每月資助280元。
根據我校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統計截止日期2019.10.21),國家助學金候選人名額分配如下表👩🏼🏫👂🏼:
2019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各學院推薦候選人名額分配表
學院 | 人數 | 金額(元) | 學院 | 人數 | 金額(元) |
水產與生命學院 | 215 | 354500 | 信息學院 | 231 | 381400 |
海洋科學學院 | 130 | 214500 | 海洋生態與環境學院 | 78 | 128700 |
工程學院 | 251 | 414400 | 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 | 133 | 219700 |
食品學院 | 278 | 458700 | 外國語學院 | 154 | 254100 |
經濟管理學院 | 360 | 594000 | 愛恩學院 | 45 | 74000 |
三🧎🏻♂️➡️、評選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操行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④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⑤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⑥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⑦具有自我解困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以下情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得給予國家助學金:消費奢侈、生活鋪張浪費、凡違紀者自處分公告之日起至處分解除之日內、自通報批評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或受過公安部門刑罰。
四🏵、檔次劃分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特別困難的學生才能申請每生每月380元的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一般困難的學生只能申請每生每月280元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中有以下情況者,可以優先獲得380元/月檔次的國家助學金。
(1)確保屬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低收入困難家庭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的家庭積極困難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
(2)水產養殖✍🏿、水族科學與技術、海洋漁業等艱苦專業同學;
(3)獲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稱號、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者🤵🏽♀️。
五、申請時間安排
1.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9日:各學院負責組織學生進行申請🤹🏻;
2.2019年10月30日之前各學院上報評審報告至學生處,同時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上提交通過名單;
3.2019年11月上旬經學生處復審後,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六、重要說明
1.本次申請、評審工作采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學生、各級管理員登陸易班💩2️⃣,在資助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審核🤽♀️。
2.國家助學金評審過程中班委會意見表請學院存檔備查👰🏻,保存期限為三年。
3.國家助學金評審報告中附評審結論及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國家助學金評審紀要🫙,附候選人名單匯總表和公示照片或截圖🩴,紙質名單須從系統上下載打印,確保與系統上的名單一致👱🏼♂️。
4.各學院必須在公示3個工作日後上報學生處🕠。
六、聯系人:王老師電話:61900163,E-mail: wlwang@shou.edu.cn
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 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