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定資格
1.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且連續就讀一學期以上的全日製在籍本科學生,其課程成績和操行評定達到規定要求者,均可申請參加人民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評定。
2.凡參加人民獎學金評定者需符合下列條件🐜:
(1)未受行政處分或通報批評(凡違紀者自處分公告之日起至處分解除之日內、自通報批評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參評);
(2)課程成績無不及格(補考者不得參評);
(3)第一至第四學期階段當學期所選課程學分不低於16學分👵🏼,第五至第七學期階段當學期所選課程學分不低於8學分;
(4)在學校安排時間內,通過《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免測試者除外)👳🏿♂️。
二📶、評獎標準
1.獎學金評定等級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獎學金金額標準為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600元/人⚽️,三等獎300元/人;
2.按年級和專業確定評選對象㊗️;
3.評選標準按年級和專業按成績擇優確定;
4.評獎比例🫳🟰:一等獎5%、二等獎10%、三等獎20%🧑🏻✈️;
5.先進班集體可以提高評獎比例,具體為:
類別 | 市先進集體 | 校先進班級、支部 | 校文明班級、支部 |
系數 | 1.2 | 1.1 | 1.05 |
註:以上增加名額系數僅適用於下一學年度的第一學期🫔🏃♂️。
三、評獎程序
人民獎學金每學期評選一次,每學期開學後第二周開始評選,由各學院具體負責🖖🏻。學生填寫《意昂3人民獎學金申請表》,輔導員(班主任)根據學生成績並結合學生的綜合表現召開班委會,提出推薦意見,學院審核並公示三日,報學生處復核🏇🏼,經主管校領導批準,頒布獲獎決定🙏🏿,發放證書及獎金。
四👨🦰🏄🏻、凡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學年度各項獎學金評審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研究生🥪🛒、繼續教育學院學生評選條件另行製訂。
六、本細則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凡與本規定相抵觸之條文均以本規定為準🙋🏽♂️🙇🏼。
七👨🦼➡️、本細則由校長授權學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