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做好2020屆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規〔2018〕23號)的要求和《浦東新區2020屆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通知》💣,為做好此項工作,意昂3“2020屆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特做補充說明,具體如下:
一、發放對象
本市普通高校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願的以下學生:
(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
(二)殘疾畢業生;
(三)就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四)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
(五)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
(六)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
以上皆指全日製學生,不包括已確定升學、出國留學的畢業生。
二、申請材料
1、《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需先蓋學院公章。
2👴🏼、學生低保證明🚴🏻♂️、殘疾人證明或國家助學貸款證明
(1)低保家庭畢業生的證明必須是學生戶籍所在地鎮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學生今年或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提供低保證復印件的👩🏽🦲,須能證明學生或其家庭當年度正在享受低保(享受低保的當事人與學生的關系🖥,需要出具戶口本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
(2)殘疾人畢業生必須提供學生本人的殘疾證復印件🦕。
(3)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需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復印件。
(4)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有效證明要求是㊙️:證明的落款時間在2018—2019年度(2018年1月1日至今)🏮。
(5)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有效證明要求是:證明的落款時間在2018—2019年度(2018年1月1日至今)。
(6)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材料中一定要出現“特困”字眼(有效證明要求是:證明的落款時間在2018—2019年度(2018年1月1日至今)。
3、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雙面)。
4、銀行卡復印件(註明開戶支行,銀行卡號和姓名、學號)🧴,必須是學生本人姓名開戶的上海本地銀行發放的借記卡💂🏽。(請務必使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或上海銀行的借記卡,銀行開戶名字與學生身份證名字必須一致)。
5、求職補貼名單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
(1)開戶銀行需寫到支行👨🔬,如:農業銀行昌裏路支行。
(2)匯總表需蓋學校公章(如匯總表有多頁,每頁都要蓋章),
(3)各類學生需分匯總表上報🧑🔬:低保學生、殘疾人學生、助學貸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特困人員學生需分六份匯總表上報🧑🏻🦱。
6📓、學院公示證明:證明申請的學生已經全部經過5日以上公示,證明格式不限🧑🏼🏭。
三、申請流程
1👩🔧、初審及公示🖕🏿:
學院為初審機構🤯,初審通過後進行公示,公示不少於5日🥈,學院承擔初審及公示責任;
2、審核🏋️♀️:
通過初審並公示後👎🏻🤏🏻,學院於9月30日將相關材料交研究生院審核,審核不通過的現場退回,被退回的材料如需補充或替換,學院可在三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
3、後續🌭:
補貼發放過程中如出現提交的銀行卡號錯誤👨🏻🔧、學生姓名錯誤等而產生退票情況,學院接到通知後需在5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相關材料🤚🏼。
四🩰、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每人限領一次。
五👨👩👧、聯系方式及地址
聯系地址🤦♀️:行政樓611室
聯系方式:021-61900058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