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按照《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關於印發<上海市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學助〔2020〕24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23年學生資助補助計劃(高等教育)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39號)的要求👨👨👧👦,和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有關會議精神,現就“2022-2023學年國家獎學金”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高校全日製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二、名額🧑🤝🧑🩵、金額
上海市教委今年分配給我校的名額為17名。獎勵標準:每人每學年8000元人民幣🏤。
根據我校各學院學生情況(學籍辦提供🕥,統計截止日期2023.8),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名額分配如下表(如果市教委名額分配有變化,根據變化再做調整):
國家獎學金各學院推薦候選人名額分配表
三✍🏻、評選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③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
④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操行評定為優👨🏻🦯➡️;
⑤當學年獲兩次一等人民獎學金💇♂️🦊;
⑥在同等條件下,艱苦專業🧑🏭、獲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稱號🚶🏻♂️➡️、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優先👋🏿;
⑦凡違紀者自處分公告之日起至處分解除之日內、自通報批評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或受過公安部門刑罰的學生不得申請國家獎學金。
⑧學院可根據本通知製定評審實施細則🙉。
★🥏:在同一學年內🧑🧑🧒🧒,同一普通高校學生只能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四、評選程序
1.2023年9月18日-9月28日各學院具體負責“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等額評審🧙🏻。(含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
2.國家獎學金申報上交材料🐈🛖:
①網上申請填寫《2022-2023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預審通過後,系統打印、手寫簽名、推薦意見、院(系)手寫簽名蓋章,提交紙質版一式三份(復印件無效)👮🏻♀️;(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留學院備檔).
②《2022-2023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EXCEL》(附件1)、《2022-2023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書面須院領導簽名、蓋學院公章👨,同時發電子文檔);
③學院書面推薦意見,格式符合發給大家的模板(須院領導簽名,並加蓋學院公章);
④網上申請表格必須如實填寫🧗🏻,如沒有則填寫“無”;申請理由必須為第一人稱撰寫🫱🏽,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不得低於200字。並由申請人親筆黑色水筆簽名;
⑤表格中 “推薦理由”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字數不得低於100字🧜🏽♀️。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做到充足🎅🏽,能明確體現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⑥院(系)意見不得空白,必須由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確評價學生各方面表現👩👩👦👦,不得只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為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為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日期學生處統一寫🚞。
⑦“學校意見”一欄請填寫“5”個工作日🖲,日期學生處統一寫☝🏽。
★3.9月28日上午11👼🏿:00前各學院將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和名單匯總表及學生個人申請表(草表)提交至大活223室🎻、電子版發至郵箱wlwang@shou.edu.cn🪙。同時系統提交學生個人申請表🤜🏽,學生處統一提交市事務中心接受預審(10月7、8、9日系統預審),預審期間學生、輔導員保持手機暢通,預審通過無誤後方可打印表格提交學生處0️⃣。
★特別提醒1:2022-2023學年國家獎學統一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放,學生提供的銀行賬號一定確保本人的一類卡、卡號準確無誤✂️。
特別提醒2:表格中年級填寫:2🚅、3、4🧑🏽🏫🌇。(和往年不同)
五🆚、公示、上報
經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後,“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名單提交校領導審批報上海市教委🙆🏼♂️。
六📭、聯系方式:大學生活動中心223室
聯系人:王老師
學生處
2023年9月18日